1月15日,据法治日报:一辆经过非法改装且经历了6次转卖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中突然发生爆炸,尚不满18岁的车主小磊在爆炸中失去了生命。小磊的父母将改装者及之前6名车主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30余万元。泰兴法院审理后认为,7人对造成案涉电动自行车自燃均存在过错,且无法证明案涉电动自行车自燃的具体侵权人,则7名被告均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酌定7名被告应当承担40%的责任,小磊自行承担60%的责任。法院综合小磊父母主张的各项损失合计为130余万元,7名被告连带承担40%即52万余元。(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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