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又一个区发“房票”了!
12月16日,上海市青浦区房管局发布《青浦区房票安置操作口径(试行)》的公示征询。
本次办法所称的房票,是指在拆迁安置过程中,由房屋征收部门出具的在规定时间、区域内用于购置商品住房的结算凭证,也就是拆迁后房屋被征收人买房时的“代金券”。
房票金额由被征收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和房票安置奖励构成,房票有效期不超过1年,对选择房票安置方式的,给予房票安置奖励,奖励金额具体以一基地一方案。
这是继金山区之后,上海第二个实施房票安置办法的区域,标志着该政策在上海的进一步扩容。
青浦区的房票安置方案提到,居住房屋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居住房屋所有人以自愿为原则,从青浦区新建商品住房(含实物安置房源)“楼盘信息库”(房源超市)中选择房源,利用房票金额购买商品住房。
值得一提的是,纳入“楼盘信息库”(房源超市)中的新房应是已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现房或工程进度已整体达到结构封顶的期房,并均应为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同策研究院联席院长、首席研究员宋红卫认为,房票制度利好上海楼市回暖企稳,尤其是对于新房市场刺激比较明显,有利于新房市场的去库存。随着房票制度的推广,对区域内的楼市刺激效果会逐渐显现出来,估计上海未来会有更多的区采取房票安置制度。
针对本次青浦区推广的房票,宋红卫总结了五个特征:
第一,房票相较于过去直接给房或者是直接给钱,增加了激励额度,拿房票老百姓能得到更大的实惠。
第二,房票当前执行的是自愿原则,不管是开发商还是被安置人,都是自愿选择。
第三,入选“房源超市”的房子必须是封顶取证的现房。
第四,上海房票安置具有高激励、严管控的特点。青浦区公示的文件包含了临迁费,证明上海财政的资金实力比较强。但上海对房票的管控比较严格,严禁房票二次流转。
第五,上海房票安置因区施策,各个区的房票制度、补贴额度略有差异。比如在“房源超市”上架的房源选择上,金山区要求的是在售房源或者是6个月内能够竣工的期房,青浦区明确要求必须是已经取证且已经竣工的现房。
中指研究院上海分析师刘卓维认为,青浦区试点房票提供了多元化的安置选择,满足了不同居民的需求,增加了动迁安置的灵活性,也为青浦区新房销售提供了新的机会,有助于青浦区续销楼盘的去化。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超过40个城市推出“房票”安置政策,在一线城市中广州、上海均由郊区启动试点推进,目前已有少量房票发放使用。
今年8月,上海金山卫镇横浦村集体土地动迁一村民获得001号“房票”,这也是6月《金山区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出台后,上海市发放并使用的首张房票。
根据金山区房票实施办法,在12个月内,被补偿人拿到房票,可从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楼盘信息库”(房源超市)中选择房源自行购买,房源均为金山区在售现房或能在六个月内竣工交付的期房。被补偿人选择房票安置方式的,按照补偿协议给予居住房屋货币补偿款总金额7%的奖励作为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房票”安置作为特殊的货币化安置方式,相较于直接货币补偿,更有助于锁定购房需求在本地释放,同时可使用“房票”的项目受当地政府限制,整体对市场销售可以产生一定积极带动。既有利于加快安置效率,也有助于存量商品住房去化。
“房票是一个比较好的去库存的方式。”上海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卢文䂀认为,“房票”政策对动迁补偿者来说多一个选择,通过“房票”选择商品房不仅价格有折扣空间,对改善居住品质也有较大提升,对于远郊区域的房源去化也多了一个渠道。未来房票安置政策有望在上海进一步扩围并落地。
转自头条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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