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铁塔一项激光补光摄像机采购项目发布比选失败公示,海康威视和大华股份参与投标了,但最终被否决应答,到底是怎么回事?
先来看一下项目情况,该项目的规模并不大,计划采购400万1公里、400万3公里、400万3公里三种不同型号的激光补光摄像机共11台,要求原厂质保3年。
招标公告中对设备检测报告中的技术参数做出了具体要求,并指出“检测报告上须包含以上技术参数要求,检测报告中未体现该指标或不满足指标要求的,应答将被否决”。
就在比选公告发布后不到两周的时间,项目宣布比选失败。公告显示,一共有2家企业参与应答,但经过评审,项目无有效参选人,故项目采购失败。
需要注意的是,这两家企业分别是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否决应答情况显示,海康威视、大华股份提供的业绩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提供的检测报告不符合比选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响应性评审不通过,被否决应答。
按照比选文件中的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产品(激光补光摄像机销售类)业绩。
对于海康威视、大华股份这类视频监控领域的头部企业来说,这样的业绩要求应该没有难度啊,设备检测报告更是不在话下,为什么提供的材料会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呢?
转自运营商财经网 陈聪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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